“西风烈·绚丽甘肃”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演唱活动实施方案
2013-06-09 18:00:18   来源:   评论: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平台的文化大省建设,彰显甘肃文化魅力,促进我省歌曲创作演唱活动广泛开展。经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等单位沟通协商,决定由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动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为平台的文化大省建设,彰显甘肃文化魅力,促进我省歌曲创作演唱活动广泛开展。经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等单位沟通协商,决定由中国音乐家协会、省委宣传部、省文联、省广电总台联合主办,在全国范围内举办“西风烈·绚丽甘肃”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演唱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基本定位和宗旨

       征歌评选演唱活动,为我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和打造“十个一”甘肃文化品牌重点工作。以“西风烈”命名,旨在突出西部音乐主题、风格,弘扬西部文化,搭建西部原创音乐交流展示平台,提升我省歌曲原创能力和水平,打造具有西部特色的甘肃音乐文化品牌。活动以歌唱幸福美好新甘肃和人民群众新生活为主线,围绕全省“科学发展、转型跨越、民族团结、富民兴陇”伟大实践,广泛动员我省及全国广大歌曲创作者,深度挖掘甘肃丰厚的文化资源,认真采集鲜活的创作素材,运用歌曲艺术多种表现形式,采取广泛征集与向重点作者约稿创作相结合的办法,全力推出一批歌唱甘肃秀美山川、人文历史、民族风情、灿烂文化,赞颂甘肃辉煌成就和人民群众崭新风貌,群众喜闻乐见、传得开、唱得响的原作新歌曲。同时,与中国音乐家协会建立长期战略协作机制,每年举行主题征集评选活动,全面提升甘肃原创歌曲水平,扩大甘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励陇原儿女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活动原则

        征集评选演唱活动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遵循“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贯穿到征歌评选演唱活动之中,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努力做到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坚持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尊重艺术规律,彰显甘肃文化,紧跟时代步伐,顺应人民期待,努力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声乐作品,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促进我省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促进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三、组织机构

        征集评选活动,由省委宣传部、中国音乐家协会牵头指导,省文联、省广电总台具体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甘肃日报社等单位配合。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西风烈·绚丽甘肃”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演唱活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中国音乐家协会、省音乐家协会设办公室,负责征集评选活动日常工作。由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省内外专家和歌曲创作代表性人物组成评委会,具体负责歌曲征集评选及重点歌曲创作。
        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有关大专院校也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各地、各单位歌曲创作、评选、推荐和与组委会的衔接工作。

四、任务目标

       根据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和打造“十个一”甘肃文化品牌工作的需要,从2013年起至2015年,每年定期组织实施“西风烈·绚丽甘肃”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演唱活动。为扩大推荐宣传、丰富电视荧屏,在甘肃卫视创办“西风烈”综艺演唱类娱乐节目。主要任务目标是:
    1、搞好活动策划。围绕“西风烈·绚丽甘肃”征集评选演唱活动主题,认真搞好整体活动创意策划,确定不同阶段活动内容和组织方式。邀请中国音乐家协会作为我省征歌评选活动长期战略合作单位,发挥该协会在歌曲创作制作演唱方面的资源优势,建立长期协作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争取与中央电视台综艺节目研发创新组和音乐频道建立合作研发机制,共同创办制作“西风烈”电视综艺系列节目,打造西部音乐文化品牌。
    2、组织活动团队。着眼“西风烈·绚丽甘肃”征歌评选演唱以及电视综艺系列节目整体文化品牌的打造,以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等高等艺术院校和省直各文艺院团、兰州大剧院等文艺单位为基本力量,精选全省专业、业余歌曲创作演唱骨干参加,有重点地邀请国内知名词曲作者、歌唱家和著名电视节目创意策划制作人加盟,组成280人左右“西风烈”征歌演唱活动策划、创作、演出、保障团队,努力形成节目鲜明的西部风格和样式,全面提升节目制作水平。每年有重点地对1—2名优秀歌手或演唱组合进行包装推介,让更多甘肃和西部原创优秀歌曲、歌手脱颖而出。
    3、抓好采风创作。中国音乐家协会根据征集评选活动安排,每年组织20人左右省内外词曲作者,深入我省城市社区、农村乡镇以及民族边远地区、重点建设工地等,进行一次艺术采风活动,收集创作素材,研究创作选题,搞好重点创作。省音乐家协会要结合征歌评选活动,组织市州音协等单位,搞好甘肃花儿、兰州鼓子、裕固民歌、凉州贤孝、民族说唱以及陇东道情等甘肃民歌素材的收集和整理。提倡用民歌音调写歌,每年力争推出10首以上体现甘肃和西部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原创歌曲。
    4、搭建展示平台。发挥现代传媒作用,积极搭建征歌评选演唱活动有效展示平台,学习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把征歌评选演唱活动与电视、网络等文艺栏目结合起来,邀请中央电视台综艺节目研发创新组与我省共同策划研发,在甘肃卫视创办“西风烈”专栏,集中国西部顶尖歌手和原创歌曲演唱、比赛、欣赏、娱乐、交流、传播为一体,具有明确受众指向和鲜明艺术风格的电视文娱节目,并努力将该节目打造成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电视文化品牌。在《飞天》《甘肃文艺》、《甘肃文苑》等省内文艺刊物开设歌词创作园地,刊登歌曲创作新人新作,加大优秀作品和作者的宣传力度。省文联等单位采取举办专题研讨、举办论坛、知识讲座、与院校联合办班等形式,每年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提升我省歌曲创作和征集评选演唱活动水平,让更多甘肃优秀原创歌唱在群众中传开、唱响。
    5、强化措施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单位组织,多方投入”的要求,加大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演唱活动的投入力度。建议从今年起,省委宣传部从每年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创作采风、歌曲制作、歌手包装以及对获奖人员和作品进行奖励等。制定并实施“歌曲创作演唱人才培养计划”,采取分类培养、分批组织、岗位训练、送学研修等办法,加强对歌曲创作、演唱、音乐制作以及市场营销人才的培养,每年选送5--8名优秀骨干到国家重点院校学习深造,力争经过两三年的努力,推出一批歌曲创作、演唱和音乐制作、营销骨干人才。完善文艺创作人才管理、使用和评价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更多歌曲创作演唱和市场营销人才,加入到我省文艺精品创作活动中来。

五、征集评选、奖励办法和要求

    1、征集评选活动一般每年3月开始至11月截止。主要采取面向社会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系统内征集和指定重点作者约稿创作、各市州组织选拔推荐等三种方式,分歌词、歌曲两个阶段征集作品。
    2、省内外专业和业余词曲作者均可参加,每位作者限报2件作品参评。参加者可通过邮寄和网络方式分歌词、歌曲两个阶段提交作品。歌曲征集阶段要提高歌谱和录音小样。评选分为初评、复排和终评。初评为歌词评选,复评为完整歌曲,终评为综合评选,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定向委托创作的作品,直接进入终评。
    3、征集作品为在征集时间范围内创作的具有著作权的原创歌曲。在征集时间外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公开演出的优秀作品也可参加。著作权不明、没有合作者授权的作品,不得参与征集评选。
    4、要求歌曲内容健康向上,时代感强,生活气息浓郁;歌曲形式不限,要求突出甘肃元素和民族地域特点,风格多样、易学上口、便于传唱。
    5、每年征集评选活动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分别按奖金5万元、3万元和1万元予以奖励。对20首入选作者颁发证书,给予3000元奖金。
    6、将征集评选活动优秀获奖作品纳入甘肃省敦煌文艺奖评选范围,推荐优秀作品和演唱者参加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等国家级奖项的评选,对获奖作品按省上相关规定,给予1:1比例的配套奖励。

六、经费保障

        每年征集评选活动征集作品、组织艺术采风、指定专人创作和演唱、音乐制作合成、媒体刊播宣传、支付稿酬奖金、演出推荐和制作声像制品,以及组织颁奖音乐会等宣传展示活动等各项需要开支的经费。建议在年度全省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专项经费中予以列支。

七、任务分工

    1、中国音乐家协会为此次“西风烈·绚丽甘肃”征集评选活动的联合主办单位。负责与我省共同拟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组成活动专家组。向全国各省级音乐家协会和中直文艺单位发出征歌通知,在本协会所属的《人民音乐》、《歌曲》、《词刊》、《音乐创作》等刊物刊发征歌启事。指导征歌评选、邀请国内知名词曲作者和歌曲创作有代表性专家,抓好重点歌曲创作,搞好活动媒体宣传推介等各阶段工作。
    2、省委宣传部负责征集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负责整体工作的筹划、制定总体方案,会同省文联搞好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磋商和工作衔接,筹措活动经费,指导搞好创作采风和作品评选,负责发布征集评选相关信息,指导媒体搞好活动宣传报道,督促相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
    3、省文联为征歌评选活动的具体实施单位。负责细化征集评选等各阶段工作方案,搞好与中国音乐家协会和各市州有关单位的沟通和工作衔接,研究拟定重点作者和选题,组织所属协会会员进行艺术采风和创作,指导重点作品的修改加工,做好作品评选、后期制作及推介宣传等各项工作,确保入选作品的质量和水平。
    4、省广电总台为征歌评选活动宣传推介单位。负责“西风烈”主题电视栏目的设计制作、节目录播和工作推进。同时负责整体活动的宣传筹划、技术保障、媒体宣传和向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推荐、报送声像作品等工作。根据征歌评选活动需要,适时在电视频道、广播频率发布有关信息,在飞天网设置网页,制作宣传片,刊播获奖歌曲,搞好推荐宣传。
    5、甘肃日报、甘肃广播电台、甘肃经济日报、甘肃广播电视报、兰州晨报、西部商报、鑫报、兰州日报、兰州晚报及中国甘肃网、甘肃文联网、文化甘肃网等媒体,要向社会公布征歌启事及本次征集评选活动通知、具体办法等相关文件和信息。采用消息、通讯、专访、特写等方式作好活动的新闻宣传报道。
    6、省教育厅要组织大专院校师生积极参与,在艺术采风、歌曲创作、征集评选、歌咏传唱、推荐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
                
 附件:“西风烈·绚丽甘肃”原创歌曲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http://www.cigsn.com/uploadfile/2013/0609/20130609060907781.doc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201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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