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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文化厅

甘肃省文化厅是省政府主管全省文化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研究拟定全省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监督实施。研究拟定全省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文化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管理全省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植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省内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拟定全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研究拟定全省文化娱乐市场、演出市场、美术品市场、艺术培训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管理全省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省公共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动公共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归口管理全省对外文化工作和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归口管理省文物局。承办省委、省政府和文化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文化大厦
邮编:730000